部門職責

國際合作與交流處/港澳台辦公室是學校國際交流合作與港澳台相關事務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和辦事機構,旨在貫徹落實學校國際化戰略,服務教學和科研,推動學校“雙一流”建設。主要職責包括以下方麵:


1、製訂並組織落實學校國際化發展規劃;


2、統籌協調學校各項國際交流合作計劃和活動,組織安排外事接待和校領導出訪活動;


3、起草和簽訂涉外校級合作協議,拓展和維護學校與海外高校和機構的合作關係和項目;


4、支持教務處、研究生院等相關職能部門和各學院,推動實施學生出國留學項目;


5、教職工和學生因公出國(境)任務的審批、申報、管理及因公出國(境)證照管理;


6、外國專家項目的申報和管理及長短期外國專家的聘請、報備和工作簽證等手續辦理;


7、國際會議的審核報批;


8、港澳台事務;


9、孔子學院事務;


10、世界能源大學聯盟建設;


11、學校其他涉外事務。